購物車 0
當前位置:華圖在線 > 招考資訊 >2017年度廣西區(qū)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0人公告

2017年度廣西區(qū)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0人公告

2017-09-13 10:40  |  桂林人才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為了有效緩解警力不足問題,經研究,決定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對現(xiàn)有空缺警輔崗位補齊補缺?,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度廣西區(qū)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0人公告

  一、招聘職位及計劃

  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計劃招聘7個崗位共110名警務輔助人員。

  招聘崗位詳見《桂林市公安局2017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8日至1999年9月8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四)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五)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六)本人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七)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八)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與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9日—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桂林市大眾勞動咨詢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辦公室(地址:桂林市五美路12號(原桂林市政府辦公樓左側,五美商店樓上) 聯(lián)系電話:0773-2833061 2833828 13367733061)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xiàn)場填寫《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yè)證、身份證、士兵退役證等資格證明),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每個報名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考。

  現(xiàn)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12  共2頁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