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方案的公告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應聘者的體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1.5倍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對擬入圍面試的應聘者,現(xiàn)場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本次應聘。
復審時應聘者應攜帶及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非全日制學歷的應聘者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應聘者本人填寫的、并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政審表》(附件1),正面由應聘者本人填寫,反面無需填寫(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6)曾經(jīng)在漳服役人員還需提交《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漳州市戶籍人員無需提交)。
按上述順序夾訂好提交審核。
(五)面試
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并當場打分。
1.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漳州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2.面試的內(nèi)容:以問答的方式了解應聘者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情況,重點測試應聘者能否勝任輔警崗位。
面試時,應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未提供不得參加考試。
(六)綜合成績的計算
按體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并列時,以體能測試成績排名認定名次。
(七)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根據(jù)綜合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1.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筆試人選;若不足1.2倍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筆試。筆試成績將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視為不合格,取消招聘資格。
1.筆試內(nèi)容: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憲法、監(jiān)察法、保密法、人民警察法等)、基本常識以及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八)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由漳州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應聘者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人選根據(jù)應聘者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職位要求、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復檢申請;漳州市公安局視情組織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九)考察政審
由漳州市公安局牽頭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實施考察。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應聘者個人填寫的《漳州市公安局輔警招聘政審表》(見附件3)由漳州市公安局統(tǒng)一交由相關縣級公安機關核簽意見。
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報考出現(xiàn)缺額,根據(jù)筆試合格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聘用
根據(jù)應聘者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公眾服務網(wǎng)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六、工資待遇
1.工資待遇:人均年薪約60000元(含五險一金、工作績效、年底獎金)。
2.擬聘用人員需進行不少于10天的崗前業(yè)務培訓,培訓合格后,按照規(guī)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聘用人員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等“五險”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現(xiàn)良好的根據(jù)需要可以續(xù)聘。
七、其他事項
1.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試題等,均為誤導應聘者,與漳州市公安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公眾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www.fjzz110.gov.cn)是發(fā)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
4.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環(huán)節(jié)后,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放棄的,2年內(nèi)不得報考漳州市公安局機關和分局輔警。
5.本方案由漳州市公安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漳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