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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白沙縣聘用鄉(xiāng)鎮(zhèn)村級文化協管員74人公告

2019-07-09 13:49  |  白沙縣政府網  |  責編:李會 點擊收藏

  根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關于加強鄉(xiāng)村文化建設助力海南鄉(xiāng)村振興的通知》(瓊旅文函〔2019〕449號)文件精神,確保各行政村有工作人員開展文化工作,切實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進一步提高基層群眾文化工作水平,充分發(fā)揮文化助力脫貧攻堅戰(zhàn)的重要作用,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我局面向全縣公開聘用行政村文化協管員74名。

  一、聘用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jiān)督”,即聘用人數公開、聘用辦法公開、聘用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聘用工作政策性強,要求高,為加強組織領導,有效開展各項工作,特成立縣公開聘用村級文化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符健友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賴 偉 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局長

  鄭 群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局長

  符桂理  縣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在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公開聘用的日常工作,由賴偉同志兼辦公室主任,王家有同志任副主任。

  三、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聘用全縣74個村級文化協管員共74名(每個行政村一名村級文化協管員)。

  四、工作職責

  從事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文化工作,提升村級文體活動室、農家書屋等文化場所的使用效率和公共文化服務效能,確保村級文體活動室、農家書屋等文化場所日常開放運行及日常管理事務處理,組織本村級開展各類文體活動。負責兼管當地文化市場的職責,定時提供兼管信息,協助文化市場執(zhí)法機構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配合上級文化主管部門開展各類文體活動及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文藝特長的貧困戶(含脫貧戶)人員、民間文藝能人、本村待業(yè)青年或現任白沙縣各行政村(村委會)“兩委”班子成員、村小組隊長或婦女主任等,報考須經村委會推薦,每個崗位可推薦2-3人,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同意,方可報考。

  2.白沙縣戶籍,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責任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滿20周歲至45周歲(即197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熟練使用電腦辦公操作軟件條件;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6.具有相關文化技能者優(yōu)先考慮聘用(如音樂、戲曲、美術、舞蹈、戲劇、書法、攝影、新聞傳播、文化產業(yè)、文物考古、外語等)。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7月15日下午17:00

  3.報名地點:各鄉(xiāng)鎮(zhèn)黨政辦或綜合文化站辦公樓

  4.報名要求:報名者需提供填寫好的《白沙黎族自治縣聘用鄉(xiāng)鎮(zhèn)村級文化協管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畢業(yè)證書、榮譽證書、身體體檢合格證明等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進行現場核對),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5張。

  (二)資格審查

  1.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指派專人負責匯總本鄉(xiāng)鎮(zhèn)所有報名登記表等證明材料,按人歸檔材料后進行初審,初審結束后將所有報名者報名材料報送至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辦公室進行審核。

  2.縣公開聘用村級文化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聘用工作全過程。

  (三)體檢

  先體檢后報考,報考時提交體檢合格證明。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在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經資格審查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白沙縣人民政府網、白沙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和白沙縣人力資源市場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間,還將對公示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有被舉報,經查實不符合招聘錄用條件的人員,將被取消錄用資格。出現的缺額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村委會重新舉薦遞補。

  (五)錄用

  1.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對象,由縣公開聘用村級文化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政府審批后,由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各行政村文化協管員名單,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按規(guī)定時間到各村委會報到安排工作。聘用人員不屬于事業(yè)編制人員。

  2.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簽訂《白沙黎族自治縣村級文化協管員聘用協議書》。

  3.正式聘用后的人員至少在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服務3年(含)以上,否則不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xù)。

  4.經錄用人員需按照《白沙黎族自治縣村級文化協管員工作考核管理辦法》服從上級部門工作考核管理。

   六、聘用及補助

  由白沙黎族自治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與聘用人員簽訂《白沙黎族自治縣鄉(xiāng)鎮(zhèn)村級文化協管員專項服務工作協議書》,聘用人員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含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年度考核合格者獎勵1000元/人,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者(優(yōu)秀等次者占年度考核人數10%)另獎勵1000元/人。

   七、有關要求

  (一)本次聘用工作嚴格參照《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辦法》、《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聘用工作人員在履行聘用工作的資格審查、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聘用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聘用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次公開聘用工作接受縣人大、紀檢監(jiān)察及社會監(jiān)督。聘用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八、工作要求

  公開聘用工作牽涉面廣,政策性強,要求高,受到社會普遍關注,整個聘用工作全程監(jiān)督。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各負其責,嚴守紀律。

  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待研究后另行公告。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縣聘用鄉(xiāng)鎮(zhèn)村級文化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2.白沙黎族自治縣聘用鄉(xiāng)鎮(zhèn)村級文化協管員報名聯系表

  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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