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紹興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公告
為滿足全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紹興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fā)〔2013〕1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將組織實施2019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全市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應聘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國(境)外學歷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六)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要求取得學位的,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應一致;
(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應聘。
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對象為:從嵊州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現(xiàn)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證書(證明)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須于2019年10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9年10月12日9時—10月21日17時。
應聘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自愿選擇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確定應聘崗位的,視作報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10月12日9時—10月22日17時。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9年10月23日9時—10月25日17時。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辦理網上繳費。根據(jù)省財政廳和物價局有關規(guī)定,考試費按每人每科50元(兩科合計100元)收取。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繳費后,繳費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11月6日9時—11月9日14時。
已繳費人員需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時間及科目: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應聘人員必須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筆試成績通過嵊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jù)招聘計劃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經復審合格的人員取得面試資格,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相應的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書(同意報考證明書必須在2019年10月12日以后出具的方為有效),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應聘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因應聘人員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應聘該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應崗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