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紅河州法院系統(tǒng)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2名公告
2019年云南省紅河州法院系統(tǒng)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2名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至10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2019年紅河州法院系統(tǒng)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州基層人民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2名。招聘計劃詳見《紅河州法院系統(tǒng)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備大學??埔陨蠈W歷;
4.掌握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報考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計劃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報考者本人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設在各用人法院政治部,詳見《計劃表》中“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地址及聯(lián)系人”一欄。
報考者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經用人法院政治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時,請攜帶下列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須粘貼照片),以及電子照片(以身份證命名,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
(2)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相關從業(yè)經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4)招聘崗位要求生源地的,提供生源地證明材料;
(5)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本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除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外,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4)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復印件一式兩份由用人法院收存。
(二)民族語言測試
紅河縣人民法院崗位1民族語言測試,由紅河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報名時進行。測試不合格者,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請根據(jù)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http://hhz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及紅河法院官方公眾號(紅河法院)發(fā)布的通知,于筆試前三日到報名法院領取準考證。未領取的,視為棄考。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艱苦邊遠地區(qū),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若報名人數(shù)不足,可放寬到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二)筆試考點安排
筆試地點在紅河州蒙自市,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云南省法院系統(tǒng)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測評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掌握的時事政治、法律基礎、公文綜合應用等內容,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shù)在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http://hhz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及紅河法院官方公眾號(紅河法院)適時公布。
(四)崗位技能測試與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由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采取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http://hhz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及紅河法院官方公眾號(紅河法院)公布信息、電話聯(lián)系等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具體時間、地點、測試方式、面試方式等。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當場公布成績。
根據(jù)筆試成績30%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40%的合成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當場公布成績。
(五)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jù)3:4: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