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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招聘社區(qū)服務人員12人公告

2019-12-26 17:00  |  湘潭縣人民政府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八、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 + 結構化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九、體檢

  按照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部門聯(lián)審復查。

  十一、公示及遞補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招聘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等額遞補,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十二、聘用管理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為聘用人員。聘用人員按照《湘潭縣社區(qū)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實行管理和落實待遇。

  十三、紀律要求

  1.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全程參與監(jiān)督。

  十四、招聘服務咨詢電話:0731—57803367。

  附件:

  1、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招聘社區(qū)服務人員崗位表.xls

  2、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招聘社區(qū)服務人員報名表.doc

  3、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招聘社區(qū)服務人員承諾書.doc

  中共湘潭縣委組織部    湘潭縣民政局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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