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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廣東省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48名公告

2020-06-15 08:38  |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0年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48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至7月2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guī)定和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64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應聘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附件1、2、3)要求;

  4.年齡一般為18-35周歲,特殊條件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具體詳見崗位要求。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0年6月29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茂名市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筆試(實操)、面試擇優(yōu)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實操)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招聘工作程序為: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實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本次招聘不作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若發(fā)現應聘人員的資格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不予聘用。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0年6月30日9:00至2020年7月2日17:3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由“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自動實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及時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系統(tǒng)是以考生填寫的信息為基礎數據審核,考生務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社局網站。

  (五)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于7月13日—14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供政策加分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規(guī)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guī)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6.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資格。

  7.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專業(yè)中相近專業(yè)報考,但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yè)證書、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畢業(yè)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筆試、實操測試及成績公布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共分為三類,即衛(wèi)生類崗位為通用衛(wèi)生知識和素養(yǎng),教育類崗位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綜合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2.實操測試

  實操測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實操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實操測試內容為崗位對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素養(yǎng)。實操測試崗位請在附件1查閱。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實操準考證參加實操測試。

  3.成績公布

  筆試和實操測試成績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行查詢。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在筆試(實操測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實操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三)資格復審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于筆試后、面試前進行,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或關注微信公眾號“茂名人社”)。入圍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提供的資料如下:(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及復印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和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4)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5)其他重要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原件、復印件;(7)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原件、復印件。

  (四)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或關注微信公眾號“茂名人社”)。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普通崗位綜合類、衛(wèi)生類和專項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人際溝通、應急應變、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普通崗位教育類崗位的面試采取試教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職業(yè)認知、心理素質、教學實施、語言表達、儀表儀態(tài)、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yōu)?0分以上,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參加實操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實操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實操測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十、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考點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須持有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方可參加線下公開招聘活動。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夠的時間達到考點,在進入考點大門時,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考生需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考點。

  十一、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聘崗位表(附件1-4)的專業(yè)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進行設置,請自行查閱。

  4.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教育類)

  2、2020年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衛(wèi)生類)

  3、2020年茂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綜合類)

  4、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5、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4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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