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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聊城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12-07-25 14:40  未知 點擊:

  根據市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人事部第六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聊城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規(guī)定,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現將2012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并具有聊城市常住戶口(含聊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要在聊城,并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7月26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2012年聊城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2年聊城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6日 9:00-7月30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7月27日 9:00-7月31日16:00

  繳費時間:2012年7月26日 11:00-7月31日16:00

  報名網址:聊城人事考試網(www.lcks.com.cn)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個別崗位要求的附加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網上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2年7月26日11:00—7月31日12: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補充。招聘單位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要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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