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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廊坊文安縣招聘公安輔警(139名)

2019-05-24 17:28  |  文安縣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2019廊坊文安縣招聘公安輔警139名,報名與資格審查: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考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筆試內容:《時事政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此公告由華圖在線整理發(fā)布,更多最新招警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官網(www.acqualinasunnyislesbeach.com)。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廊坊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9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計劃

  堅持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9名警務輔助人員。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廊坊市轄區(qū)常住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退役士兵和公安所需特殊技能人員以及按有關規(guī)定優(yōu)先招聘的人員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疾病,雙眼矯正視力5.0以上,無精神病、癲癇等疾病史。

  6、具有較強的服務和吃苦耐勞精神,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4、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公職、辭退、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1、發(fā)布公告(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10日)

  在文安政府網(http://www.wenan.gov.cn)發(fā)布公告,公布招聘條件及相關事項。(考生可直接從信息公開平臺下載公告及報名表)

  2、報名與資格審查(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已報到進入人才中心的畢業(yè)生需攜帶人事代理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到意向報考單位報名。同時交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6張,填寫《文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考試資格。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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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河北    招警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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