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高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公告(60人)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填寫相關內容后用A4紙打印。
2.將報名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無學位證書者提供畢業(yè)證)復印件、戶口本首頁(或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郵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27號,郵編100745,所有紙質文件請務必通過中國郵政平信、EMS方式郵寄。
3.報名截至日期為2019年6月10日(以寄出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和考試
1.報名截止后,將統(tǒng)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參加計算機測試人員。2019年6月15日前,電話通知進入計算機錄入測試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2.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和看打)。
3.根據錄入成績確定面試人選。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計算機錄入測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并進行心理測試。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差額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內容。
(四)確定招聘人選
根據書記員崗位需要,綜合考慮專業(yè)測試、面試、心理測試和體檢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招聘人選。
(五)簽訂勞動合同
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首次與我院簽訂5年勞動合同,設置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我院聘用制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優(yōu)秀的,可續(xù)簽。
六、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我院通知的規(guī)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我院不與應屆生簽訂三方協議,不解決戶口及住房;不負責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檔案。
4.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咨詢電話:010—67556361、67556360(傳真)。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5月29日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