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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濱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31名)

2019-08-03 08:25  |  未知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2019濱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1名,報名時間:2019年 8 月 8 日—2019年 8 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樓一樓西側110房間,咨詢電話:0543-3301238,0543-3301221,0543-3301013;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政知識等基本常識性問題。更多最新招聘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官網(www.acqualinasunnyislesbeach.com)。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31名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具有國家承認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8年8月2日至2001年8月2日之間出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學歷作為報名條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

  (四)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有企業(yè)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設置表》(附件1)。

  三、報名

  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9年 8 月 8 日—2019年 8 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樓一樓西側110房間,咨詢電話:0543-3301238,0543-3301221,0543-3301013;

  (三)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報名時還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他相關特長證明報名,退役軍人持退出現役證(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個人姓名)。

  (四)資格審查:依據應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準予參加體能測評。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必須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可持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項目包括測試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參加筆試考試。

  體能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五、考試內容、方法、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50%、面試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行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政知識等基本常識性問題,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實有人數進行面試。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政治考核、體檢資格。

  全部應聘人員的體能測評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適當方式進行公布。

  六、 聘用辦法

  (一)政治考核

  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由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近親屬現實表現等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二)體檢

  政治考核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應聘人員放棄政治考核、體檢或政治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的,從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聘用

  根據考試、政治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職位職責

  聘用后,主要協(xié)助公安機關執(zhí)法職位民警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警務活動,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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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山東    招警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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