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對那些損害整體環(huán)境利益的污染者,法律真的能夠“藥到病除”嗎?黃田港村村民傾向于否定的答案。“這樣的案子,告到包青天手里才有用!”黃田港村冷老太太,完全不相信打官司能讓碼頭整改。
環(huán)境污染案件判決和執(zhí)行之難,在以往層出不窮的污染事件中,顯露無遺。由于制造污染的企業(yè),往往是一個地區(qū)重要的經(jīng)濟支柱,法院在審理案件和執(zhí)行對制造污染企業(yè)的判決中,常常受到來自地方政府的壓力和干擾。法律在GDP面前,常常偃旗息鼓。
福建“屏南綠色之家”會長張長建,最能體會污染官司打起來有多難。屏南是福建一個偏僻的小縣城,上世紀90年代,縣城里建起一座生產(chǎn)氯酸鹽的化工企業(yè),是當?shù)刂匾慕?jīng)濟來源?;S與縣城居民為鄰,“距離縣政府只有1公里”。
當?shù)鼐用癜l(fā)現(xiàn),化工廠制造的污染,造成周邊植被死亡,當?shù)匕┌Y高發(fā)。經(jīng)過上訪、媒體曝光,化工廠污染不但沒有減輕,反而繼續(xù)擴建。后來,污染受害者得到了王燦發(fā)教授負責的“中國政法大學(xué)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受害者們開始向法院提起訴訟。
“2002年11月立案,一直拖到2005年才開庭。這么久不開庭的原因,說是找不到鑒定機構(gòu)來做污染鑒定。”張長建是受害者之一,本來,因為得到專業(yè)律師的法律援助,受害者們對走法律途徑充滿了信心,但立案后石沉大海的局面,讓他們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法院一審判決工廠停止侵害,賠償受害者24萬多元。受害者們對判決不滿,認為“停止侵害”這樣的要求太過空洞,沒有執(zhí)行力,向福建高院上訴,高院最終維持了原判。
“污染沒有停止,他們馬上還要擴建第三期工程。”張長建認為,一場耗時3年的官司,并沒有解決化工廠污染問題。打完官司以后,張長建最大的感受是:“怕打官司了,時間太長,精力、財力都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