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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州姜堰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12-07-30 16:15  華圖網(wǎng)?!↑c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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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40個,計劃招聘62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相關要求詳見《姜堰市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條件及其它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7日至1994年8月9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5.碩士研究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在本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戶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其他人員報考應具有姜堰市戶籍或為姜堰市生源。對戶籍要求放寬的崗位,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我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村(社區(qū))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共同組織,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4層大會議室。

  2.報名注意事項

 ?、欧蠄罂紬l件者自愿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交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的可不提供);④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張;⑥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填寫《姜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指定網(wǎng)站下載、打印),每人一式兩份。本人現(xiàn)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

 ?、粕形唇獬o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菓溉藛T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缺敬握衅冈O定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名額之比為3:1的開考比例。報名結束時,對未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急需專業(yè)、崗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3:1的,是否核減核消崗位計劃,由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提出意見,報泰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二)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的內容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與能力,具體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荚嚥恢付◤土曈脮?。

  筆試時間:2012年 8月18日,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按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占50%、申論成績占50%計算考生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

  (三)專業(yè)加試

  對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加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6:1的比例確定專業(yè)加試人員,達不到6:1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行。專業(yè)加試崗位見《崗位簡介表》。專業(yè)加試在8月24日前完成,滿分為100分,考生成績在面試前由指定網(wǎng)站向考生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與專業(yè)加試成績之和(無專業(yè)加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但能形成競爭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面試不能形成競爭的崗位,其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各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shù)線。

  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面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有專業(yè)加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加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的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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